提起离婚诉讼需注意什么
提起离婚诉讼需注意什么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实践中,针对不同的情况此时法律中规定是时效是不一样的,同时在诉讼离婚过程中也有很多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而诉讼时效就是其中之一,另外涉及到打官司,自然也是要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才行,不然最终的判决就有可能对其不利。具体如下所述:
1、一定要注意夫妻离婚的诉讼时效问题。
2、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 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 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
3、规范书写起诉状。 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最新离婚诉讼时效:
(一)提起撤销婚姻请求的时间:《婚姻法》第十一条
1、因胁迫结婚的,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不能提起离婚的时间《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时间《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胁迫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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