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离婚时股权如何处理
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有以下情形的,应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离婚:
1、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均同意离婚,但是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或者对子女由谁直接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的;
3、双方同意离婚,且对夫妻、子女由谁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但在协议办理完毕前一方反悔,另一方坚持离婚的,又无法重新达成协议的;
4、双方同意离婚,且对夫妻财产分割、子女由谁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但双方协议后自愿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
离婚时股权如何处理
1、共同协商原则。
离婚案件先予协商和解是必经程序,是婚姻家庭案件所特有的。按照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的二类情形的处理方法,也是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的。即双方应将是否同意将出资额转让与否,转让份额达成一致,还要将转让价格一事达成共识,只有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
2、离婚案件股权分割问题,补偿或股权取得应由夫妻双方明确表示,不易法院过多干预。
如前所述由于股东配偶享有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也就是准共有股权故在离婚分割股权时,股东配偶有选择加入股东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障碍只能是其他股东不允许转让并购买,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的,审判机关不应剥夺。
综合上面的介绍,夫妻如果不能协商离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离婚时股权如何处理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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