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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诉讼离婚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在诉讼离婚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1、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通知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

2、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另外,如果对方交纳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并收阅,这样可以了解对方的心里动态。

3、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

离婚案件立案后需要怎么办

在离婚问题上,如果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离婚。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法。向法院起诉的,需要提交起诉状,然后法院决定是否立案受理。那么,诉讼离婚立案后的步骤有哪些呢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立案后的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2、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3、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4、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如何分割财产以及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诉讼离婚的时候找个专业的律师当自己的代理人,律师自然而然的能够为你好好处理诉讼离婚在中该注意的各种问题。在诉讼离婚中该注意些什么自己并不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跟具体的法律要求等等,请您都来在线律师咨询网询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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