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离婚诉前调解怎么说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离婚诉前调解怎么说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即使起诉前已经婚姻登记机关、街道组织调解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仍应进行调解。

此外,离婚诉前调解是不能由法院主持进行的,此时可以是由当事人所在单位、妇联、基层调解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来主持进行离婚诉前调解。要是调解不能和好的话,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离婚诉前调解是什么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一般由基层调解组织等部门主持离婚诉前调解。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只要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时,应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