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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有冷静期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民政局离婚有冷静期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是有冷静期规定的,待民法典生效。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民政局离婚有没有冷静期”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是协议离婚的是有冷静期规定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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