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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有冷静期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民政局离婚有冷静期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是有冷静期规定的,待民法典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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