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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怎么取证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首先,自200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出台以后,“非法同居”的概念已经退出法律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同居关系”这一法律概念。

其次,实践中,除非双方当事人均认可同居行为,即可认定同居事实。否则还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首先要有证据证明同居双方居住一处;其次还得证明共同居住已经有较长一段时间,比如两三个月等。一般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同居地基层组织(如居委会)关于双方同居的证明;

2、同居者同居地邻居,包括同居者共同居住的租赁房的户主提供的关于双方同居的证言;

3、同居者共同生活的照片、音像资料;

4、其他足以说明双方共同生活的证据材料(包括双方的来往书信、聊天记录等)。

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1、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3、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继承法第14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4、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等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5、非法同居的处罚一般是不会有的,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就是非婚同居,现在也不说是非法同居。

6、非婚同居期间生的小孩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非法同居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非法同居共同财产如何处理?根据《新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吧具有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又人民法院根据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出现非法同居取证难又需要追究对方的责任,遇到此问题要解决建议你来在线律师咨询网找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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