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为何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婚姻法为何禁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近亲结婚不利于后代的健康,这是人类在繁衍中得出的实践经验并得到了科学的论证。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另外,限制一定范围内的近亲结婚也符合人类的伦理道德观念。因此,近亲结婚一直为古今中外许多国家的法律所禁止。
我国1950年的第一部婚姻法对近亲结婚问题也做出了明确限制,规定男女“为直系血亲,或为同胞的兄弟姊妹和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者”禁止结婚,“其他五代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1980年的婚姻法对近亲结婚问题的限制更为严格,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延续了这一规定,并规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当事人之间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婚姻无效。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是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与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的“代数”计算:首先找出同源直系血亲,接直系血亲的计算法,从己身往上数至同源直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再从同源直系血亲往下数至要计算的旁系血亲,记下世代数。如果两边的世
代数相同,则用一边的世代数定代数。如果两边的世代数不同,则取世代数大的一边定代数。例如,计算兄弟姐妹的代数,首先找出同源直系血亲,即父母,己身为一世代,往上数至父母为二世代;再
从父母为一世代,往下数至兄弟姐妹是二世代。因此,兄弟姐妹之间是二代的旁系血亲。再如要计算己身与侄子女(兄弟的子女)的代数,先找出同源直系血亲,即己身的父母(对侄子女来说为其祖父母),己身为一世代,往上数至父母为二世代,再从父母往下数至侄子女为三世代,因此,己身与侄子女为三代的旁系血亲。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二代的旁系血亲和三代的旁系血亲,是指与己身同源于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其范围包括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外甥子女。超过这一范围的亲属,就不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不能结婚的理由及其相关知识,禁止其结婚主要原因是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后代的健康,如果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纠纷,不知道怎么解决可以来在线律师咨询网问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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