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该如何补领结婚证
1、要想成为夫妻一定要登记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由此可见,要想成为夫妻一定要登记。登记不仅是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也是保障夫妻双方合法权益的体现。
2、涉外婚姻如何补领结婚证?
(1)初审
初审是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初步审查,询问一些基本事实。
(2)受理
A、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因《声明书》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本人亲自签署,所以不能提前申领。
B、婚姻登记员监督并签名。
(3)审查
A、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B、询问相关情况;
C、查证结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4)补发
A、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
B、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结婚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复婚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5)时间和费用
办理时间: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或即时办理(符合补发条件的,也有当场补发结婚证)。
收费标准:结婚证工本费9元/对;其他费用另计。
大家阅读到这里相信已经对涉外婚姻的相关规定已经有所了解,其实涉外婚姻与普通的婚姻基本相同,没有我们常人想象地那么复杂,如果你对上述文章中的叙述或者对于自己现实生活中的婚姻问题感到疑惑,欢迎来在线律师咨询网找专业律师进行相关专业咨询,或者直接委托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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