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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征收旱地价格是多少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江西省征收旱地价格是多少?

旱地及宅基地平均标准每亩不低于24129元。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国土资源部、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江西省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己完毕,省政府于9月8日公布了调整后的《江西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江西省县(市、区)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今日,省国土资源厅在南昌召开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工作视频会议。

据了解,全省现行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均为2010年制定,于2011年3月1日正式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该补偿标准济已与社会的快速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省国土资源厅相关领导表示,这次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综合考虑了经济发展指标、物价指数、周边省份现行补偿标准水平等因素,总体上体现了调幅适中、横向平衡、平稳过渡等特点。

从全省平均水平看,此次调整成果全省水田征地补偿平均标准,为每亩36014元,提高了6755元;菜地、果园、茶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等平均标准每亩不低于36014元,提高了6755元;旱地及宅基地平均标准每亩不低于24129元,提高了4525元;林地及其它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标准每亩不低于12605元,提高了2364元;未利用地平均标准每亩不低于7203元,提高了1351元。增幅均为23.09%。与2011-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相比,这次调整后的补偿标准较为合理。

据悉,江西省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10月1日之前已履行征地告知、确认、听证程序,上报省厅批准并已实施征地的,征地补偿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10月1日之后上报的城镇批次用地、单独选址用地等,必须按照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准备用地报批材料。并特别强调,9月底各地处理闲置土地60%以上,没有完成的停止批地;10月底争取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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