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要是近亲能不能结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1、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结婚。
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源于原始社会的婚姻禁忌。在进入个体婚后,人类有意识地通过立法限制近亲结婚,一是出于优生学上的原因。受遗传基因的影响,夫妻如果血缘太近,容易将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遗传给下一代,给民族的健康、人口的素质以及人类的发展带来危害。二是基于伦理学上的要求。由于近亲结婚有悖伦理教化,有碍于人类长期形成的婚姻道德,容易造成亲属身份上和继承上的紊乱,因而,世界各国均有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的立法传统。
2、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出于两个考虑:其一,传染病易传染给对方,不利于他人的身心健康,同时也不利于患者本人的健康,结婚往往会加重病情。其二,遗传性、传染性疾病的患者结婚,不符合优生法则,会给子女后代造.成不幸,也不利于整个民族,乃至整个人类的发展。但是,是否属于不应结婚的疾病,须经过医学上的鉴定,不能任意解释。
我国婚姻法对禁止结婚的疾病没有作具体的列举性规定,而是以“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进行了概括性的规定。具体哪些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最终要由医学鉴定。一般来讲,禁止结婚的疾病主要是分为两类:一类是精神方面的疾病,包括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者等。患有这一类疾病的人通常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承担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并有将精神上的疾病遗传给后代的可能。另一类是身体方面的疾病,主要是指那些足以危害到对方和下一代健康的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目前我国正在推行婚前健康检查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检查结婚当事人是否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这是减少出生缺陷,提高人口健康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
依据1986年我国卫生部颁布的《异常情况分类指导标准》的规定,不许结婚的疾病,是指双方均为重症智力低下者。所谓重症智力低下,亦称白痴,是精神发育不全症中最严重的一种,是由于大脑发育不良引起的精神活动障碍症,即智能的先天失常。患此症者,智力极低,说话也学不会,不能辨别和理解周围事物,生活不能自理,不能避让危险。此外,这种患者往往精神和躯体的发育也不健全。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介绍,我们对近亲能否结婚这个问题已经有所了解。目前,在我国要是男女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那么是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换言之仅仅只是一定范围内的近亲不能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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