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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哪些呢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哪些呢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1、直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例如:父亲与女儿,母亲与儿子,爷爷(外公)与孙女或外孙女,奶奶(外婆)与孙子或外孙是禁止结婚的。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1)源于同一父母或同一父亲(同父异母)或同一母亲(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这是禁止结婚的。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对于这个问题都清楚了吧。这也是我们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来办理结婚登记,对于那些禁止结婚的亲属就不能办理结婚登记,大家需要知道有哪些不能结婚。看完之后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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