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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员具有哪些职责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婚姻登记员具有哪些职责

婚姻登记员依法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当事人有关婚姻状况声明的监誓;

(二)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结婚、离婚、补发婚姻证的条件;

(三)签发。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婚姻登记员依法履行的职责包括负责对当事人有关婚姻状况声明的监誓、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结婚、离婚、补发婚姻证的条件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TAG标签: 民政局 婚姻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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