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如何理解与适用婚姻法关于补办结婚登记的规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如何理解与适用婚姻法关于补办结婚登记的规定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并且自愿结婚的,双方发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但未办理结婚证的,是可以补办结婚证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五条 【结婚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禁止结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并且自愿结婚的,双方发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但未办理结婚证的,是可以补办结婚证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TAG标签: 规定 民政局 婚姻法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