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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洪湖市征地补偿标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湖北省洪湖市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新堤办事处、乌林镇(范围:茅埠村、王码头村、王洲村、叶洲村)、滨湖办事处(范围:新旗村、远景村)。

补偿标准:耕地:35800元/亩;菜地:39380元/亩;果园:39380元/亩;茶园:39380元/亩;精养鱼池:39380元/亩;林地:28640元/亩;未利用地:2148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乌林镇(除一类区片范围以外)、滨湖办事处(除一类区片范围以外)。

补偿标准:耕地:32600元/亩;菜地:35860元/亩;果园:35860元/亩;茶园:35860元/亩;精养鱼池:35860元/亩;林地:26080元/亩;未利用地:1956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螺山镇、老湾回族乡、龙口镇、燕窝镇、新滩镇、汉和镇、万全镇、黄家口镇、沙口镇、翟家湾镇、峰口镇、曹市镇、戴家场镇、府场镇、小港管理区、大同管理区、大沙管理区。

补偿标准:耕地:29800元/亩;菜地:32780元/亩;果园:32780元/亩;茶园:32780元/亩;精养鱼池:32780元/亩;林地:23840元/亩;未利用地:17880元/亩。

即明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若政府更新土地补偿标准,以政府下发文件为准。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即明拆迁律师(咨询热线:400616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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