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16岁女儿征婚合法吗
母亲替16岁女儿征婚募集治疗费,遭群众反对。近日,天津市民在朋友圈看到一则名为《农村母亲为16岁女儿(耳聋+眼盲+失语)征婚》的求助信息,这也引发不少人热议。
据悉,这位发布征婚启示的的母亲是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人,因为家中有一位亲戚在天津当医生,这才致使其女儿的征婚启示在天津传开。这位母亲有两个孩子,女儿16岁,儿子12岁,两个孩子都是先天性耳聋,目前都在特殊教育学校学习。2013年,身为医生的舅舅带着孩子们在上海进行了基因检测后,病因正是基因突变。基因诊断预测两个孩子未来会眼盲。
医生建议要尽快为两个孩子植入耳蜗,等孩子全盲后可以用耳朵感知这个世界,但一个孩子植入人工耳蜗就要20多万。该母亲表示,他们曾在网上进行过求助,但收效甚微,她才想到了以捐助佩戴人工耳蜗的治疗费为条件为女儿征婚。
法律解读: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现行《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5条规定“结婚姻自由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可见,婚姻自由是由法律所规定并受法律所保护的一种权利。任何人,包括当事人父母,都不得侵犯这种权利;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使用暴力,构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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