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带小孩可以向儿子追讨带孙费
传统观念中,老人帮子女带孩子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但目前一些老人开始挑战传统,要求子女支付工资。老人向子女收取“带孙费”该不该?从法律角度来说是否可行呢?
老夫妇向儿子儿媳追讨“带孙费”
老陈是乐安县罗陂乡杏园村的农民。从1995开始,他的儿子大-陈和媳妇就先后将两个不满周岁的子女扔给老陈夫妻俩抚养,而他们俩外出打工,未付分文生活费,直到2010年才将子女接回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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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老陈的儿子儿媳称,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两人觉得父母不疼爱自己,这说法让老陈夫妇伤心不已,便将儿子儿媳告上法院,要求支付孙子孙女的抚养费共计8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抚养教育是其法定义务。作为祖父母没有抚养义务,其帮助儿子儿媳抚养子女形成了无因管理之债。因此,儿子儿媳应当对父母抚养教育子女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进行补偿。最终根据当地情况判决大-陈夫妇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共计3.459万元。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彭泽县马当镇60多岁的金*婆也将儿子和儿媳妇告上法庭,要求两人补偿自己抚养孙儿的花费4万元。
老人可否拒绝“带孙”要求?
主持人: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许多上班族生下孩子后便叫来父母帮忙,但有些老人因一些原因不愿帮忙而遭到子女的埋怨。那么,老人们是否有权拒绝“带孙”的要求?
罗*保:老人帮忙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这是家庭关系,亲情问题,不应上升到法律高度,一般不能看作民事法律关系。如果一定要上升到法律的角度,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法律义务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孩子父母没有丧失抚养能力,老人有权拒绝抚养。
主持人:调查显示,目前75%以上的家庭都由双方父母帮忙照看孩子。可有那么一小部分老人拒绝“带孙”,他们会不会被看成是异类?
罗*保:一些父母拒绝再做子女的“免费保姆”,实际上折射出社会经济关系、养老机制的改变。现在很多父母有了养老保障,不再依赖传统的“养儿防老”,不愿再免费帮子女带孩子,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带孙”扯到钱,亲情会变味?
主持人:俗话说,谈钱伤感情。有些年轻人认为,带孙扯到钱,亲情就会变味。你怎么理解?
邹*玲:一些老人退休后或因空虚主动帮子女带小孩,在付出辛劳的同时也能够得到感情上的满足。在这种情况下,老人当然不会要子女支付“带孙费”。尤其很多人认为由谁带小孩,意味着谁对小孩的教育、生活掌握更多主动权,意味着小孩长大后跟谁更亲近,这不是金钱和物质能买到的。但是,如果老人自己的生活都成了问题,开口向子女讨要“带孙费”也是可以理解的。
“带孙费”怎么算,如何给?
主持人:有媒体报道,当下请个月嫂的工资都上了4000元。老人“带孙”该如何算这笔“带孙费”呢?
邹*玲:做子女的首先要感谢老人的帮助,尊重老人的感情,体谅老人的辛苦,尤其是一些来自农村的老人,他们没有退休工资,一旦到城里帮带小孩,就没有了经济来源,虽然我们不能按照市场价格来计算“带孙费”,但给足生活费是必须的。
主持人:父母起诉子女讨要“带孙费”,作为子女该如何反思?
朱*宗:“带孙费”这笔账不容易算清楚,但从老人索要“带孙费”的案例可以看出,义务归义务,权利归权利,即使是骨肉相连,权利意识不可模糊。尤其是老人从“免费保姆”的身份中解脱出来,是其自我意识的觉醒与回归,也是提醒年轻人,不要把老人的付出当成理所当然的事。或许老人提出“带孙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子女们更应扪心自问,对父母,我们想得够多、够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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