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一妻制原则
一夫一妻制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的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原则对全社会的婚姻家庭行为和婚姻家庭关系具有普遍的强制性约束力。
一夫一妻制的含义: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不得同时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的婚姻制度。又称个体婚制。它是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如下含义:
任何人,不论其地位高低,财产多少,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
已婚者在配偶死亡或双方离婚之前不得再行结婚;
一切公开的或隐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违法的,应予以处理和制裁。这就是说,无论公开的或隐蔽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非法的。
当人们的个别行为在法律条文中无对应依据时,可以直接释放基本原则所负载的法律漏洞补充的功能,通过一夫一妻原则进行处理。“一夫一妻”在具体内涵和操作要求上包括四点:
1.任何人在同一时间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
2.已婚者即有夫之妇、有妇之夫,在离婚或配偶死亡之前不得再行结婚;
3.法律和道德所容许的两性关系只存在于夫妻之间,一夫一妻制排斥和否定婚外性关系;
4.违反一夫一妻制,根据情形或者承担民法私法上的责任,或者追究其公法上的责任。
【法条裢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参阅素例】
张某于1995年与李某经人介绍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2005年初,李某外出打工。同年8月,张某因与婆婆不和回了娘家。后张某与王某相识,便萌生了和他一起生活的想法。王虽然知道张-巳结婚,但还是以夫妻名义和她生活在一起。2006年7月,两人生育一女。张的行为引起丈夫李某和婆婆的愤怒,他们诉之法院要求追究张、王的刑事责任。法院认为,张某在其合法婚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王某明知张某有配偶而与之生活,并生育一女,其行为均巳构成重婚罪。法院遂对张某和王某判处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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