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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出轨,应该怎么办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方出轨,应该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同时也规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夫妻一方出轨,这算是离婚过错吗?离婚过错包括哪些呢?

夫妻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出轨一方属于过错方。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离婚过错主要包括下列四种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可以通过协议以及诉讼的方式来实现,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是不是都可以适用?如果在离婚当时没有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后还可以提出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导致损害赔偿的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

我们分两种情况来分析如何适用过错损害赔偿制度:

一、假如双方已经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依然可以在办理手续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是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法院将不予支持。

二、至于以诉讼方式离婚的,分为3种情形: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无过错方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就必然会被判决离婚吗?如果出轨的一方先发制人,将无过错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无过错方应该怎么应对呢?

夫妻一方出轨不会导致必然被判决离婚。如果法院认为双方有和好的可能,则会判决不予支持离婚。

如果出轨的一方诉至法院请求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因为第三者的介入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后以离婚收场,从某些方面来说,第三者也对无过错方造成了损害,那么无过错方可以向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吗?

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来看,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不包括第三者,第三者不是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微博、微信、QQ等社交网络可以作为证明配偶出轨的证据吗?如果只是确定配偶出轨,却没有相关的证据,应该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取证配偶出轨是一个让很多当事人为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证据可能性很低,而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容易取得且对案件有帮助的证据有照片、录音、短讯、qq聊天记录、住宿宾馆的单据。如果怀疑配偶有出轨的行为,务必尽可能多地搜集前述证据。假如配偶与第三者在外购房、租房同居,当事人可以搜集房屋买卖合同或者租赁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凭证、水电费单据等有关材料,形成完整、严密的证据链。

另外,我想在这里顺带提出能否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取证这一问题。

可以明确的是当事人不能为了取得配偶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而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取证,这样的行为可能会引发私闯民宅侵权问题。遇到类似的情况,避免打草惊蛇,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然后进行询问笔录,从而证实配偶与婚外异性的同居事实,这样的证据法庭一般会采纳。

妻子或者丈夫在配偶出轨后就去找小三“谈判”,有些甚至发生流血事件,对这些因配偶出轨而受到伤害的无过错方有哪些建议

个人建议:当发现配偶有出轨的行为时,应当保持冷静与及时搜集证据。假如与“小三”发生了肢体冲突,甚至造成身体伤害时,应该立即报警,警察做询问笔录时,详细地把冲突起因告知警察,这也是形成了配偶出轨的书面证据,且该类型证据法庭一般会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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