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离婚房产怎么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务部陈*伶律师解答指出,婚前购房,双方父母均有出资的,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因为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就理解为双方对一方的赠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律师说,这种情况,是因为存在广州限购政策原因而无法登记自己名字,并非属于明确赠与对方的情形。因此,这套房屋应该按照双方父母的各自出资金额按份共有。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