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替对方还房贷离婚怎么办
结婚前替对方还房贷离婚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一方帮另一方还房贷的,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偿还贷款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买房怎样才算是个人财产
如果说你婚前的房产不想因为一段不愉快的婚姻而被分割的话,你需要做的就是确定婚前买的房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通常来说,如果你婚前买房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
1、婚前一方全额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
2、婚前一方买房,支付首付款,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如果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的,一般认定房子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
4、双方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并且进行公证约定为个人财产。
5、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婚前一方帮另一方还房贷的,如果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一般是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偿还贷款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割。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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