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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关于房产条款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房产的规定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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