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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征地补偿标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七道街道办事处、九道街道办事处。

补偿标准:区片价:80000元/亩;建设用地:80000元/亩;未利用地:64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金山镇、丹东畜牧场。

补偿标准:区片价:45000元/亩;建设用地:45000元/亩;未利用地:36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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