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柳州市融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广西省柳州市融安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新民社区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433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6121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030元/亩到16121元/亩之间。
长安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065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478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696元/亩到14784元/亩之间。
泗顶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571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298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3247元/亩到12988元/亩之间。
浮石镇、大良镇、板榄镇、大将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1069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129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2824元/亩到11298元/亩之间。
雅瑶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2890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051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2628元/亩到10512元/亩之间。
东起乡、沙子乡、桥板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2857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039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2597元/亩到10390元/亩之间。
大坡乡、潭头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28564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0387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2596元/亩到10387元/亩之间。
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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