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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子女购置的房子,在离婚时应该归谁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父母为子女购置的房子,在离婚时应该归谁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父母为子女购置的房子归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离婚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

在现实中,房屋一般作为可以增值的资产。所以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只有一套房产,而夫妻双方都要得情形,在实践中一般的处理原则如下:

1、一般照顾无过错房。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房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房的权益;

2、如果有孩子,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可能性会更大;

3、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如果父母是在婚前为子女购置房子,并且登记在子女一方的名下,那么就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在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子,若无特殊说明,则就会视为对子女夫妻两人共同的赠与,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处理父母为子女购置的房子时,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在线律师咨询网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和合法权益,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如果你有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查找相关的法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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