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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县城中心城区(即化肥厂、石泉下村以南,五梭坡以东,柏锦村、莲花村以北,登云村、大白邑、原县水泥厂以西范围),水田125000元/亩,水浇地65000元/亩,旱地(园地)62000元/亩,未利用地12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Ⅰ,小街集镇规划区内、甸中集镇规划区内、化念集镇规划区内、双江街道除中心城区外的城市规划区范围,水田100000元/亩,水浇地52000元/亩,旱地(园地)48000元/亩,未利用地1100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Ⅰ,塔甸、富良棚、岔河、大龙潭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规划区,水田90000元/亩,水浇地46000元/亩,旱地(园地)43000元/亩,未利用地10000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Ⅰ,除一、二、三类以外的地区,水田55000元/亩,水浇地32000元/亩,旱地(园地)28000元/亩,未利用地6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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