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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甸阳镇县城规划区内,平均补偿标准:455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Ⅰ,由旺镇、仁和镇、水长乡规划区内及规划区外坝区;水长工业园区规划区内;甸阳镇规划区外的坝区,平均补偿标准:38500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Ⅰ,姚关镇、太平镇、万兴乡、旧城乡;甸阳镇、仁和镇规划区外的山区;水长乡、由旺镇除二类区外的区域,平均补偿标准:27600元/亩。

四类区片范围:Ⅰ,何元乡、酒房乡、老麦乡、摆榔乡、木老元乡规划区内及规划区外,平均补偿标准:22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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