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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又复婚生效协议中分割的财产该如何认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离婚后又复婚生效协议中分割的财产该如何认定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离婚协议在双方离婚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了。双方是否复婚不影响离婚协议的效力。

换句话说,如果一套共同财产的房子离婚时协议归一方,那么再复婚也算那方个人财产了。

当然,双方如果有特殊约定,以约定为准。

复婚后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离婚后又复婚的话,之前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是继续生效,它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只要不拿出来就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又复婚生效协议中分割的财产的处理上夫妻又有争议时,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在线律师咨询网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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