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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判了不给该如何处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离婚财产判了不给该如何处理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1、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对方交还。

2、申请强制执行时,需要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判决书和有关财产的相关证据材料。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房贷未还清判决之后对方不给的时候,另一方可以先跟对方沟通,如果过了期限任然不给的时候则可以要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财产判了不给的具体处理方式最好有律师在一旁帮助,不知道怎么办的人可以来在线律师咨询网找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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