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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离婚能分家产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哪些情况下不离婚能分家产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能分割共同财产的,但是存在下述两种特殊情况时,是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这种情况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实施者必须是恶意的,想独自侵占、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过失的,对方就不能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其次,上述行为必须危害到了对方的利益。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婚内夫妻可将上述规定的个人财产分离出来。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明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期间进行财产分割没有太大的意义并不意味着无法进行财产分割。总会有一些特殊情况发生导致夫妻需要在婚姻期间进行分割的。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以后出现更多的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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