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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人宅基地上建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在他人宅基地上建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在我国大部分地方,并没有建立宅基地建房发证制度,因此,如果,在他人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没有产权证书,不能进行分割,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先解决使用权的问题,等拿到产权证后在进行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他人宅基地建造的房屋可能并不是属于当事人所有,特别是宅基地被收回去了的话,在上面建造的房屋也就没有了相应的价值了。关于在他人宅基地上建的房屋离婚时分割的具体纠纷等等,为对自己有利应该找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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