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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对未发生的财产如何分割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离婚时对未发生财产的分割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对将来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补偿】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二、夫妻离婚后人身保险怎么办

人身保险一般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害险和疾病保险三种。夫妻离婚后人身保险的处理有以下分类:

1、夫妻一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取得利益的处理:

夫妻一方因人身伤害或因患病所获得的保险赔偿,因与其人身密切相关,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或患病后,保险金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疗、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故只能作为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为受益人且不是被保险人而取得的利益:

我国《婚姻法》并未明确规定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所得的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受益人所得的保险金与继承、受赠所得的财产在性质上虽有相似之处,如受益人无偿取得,都具有人身属性,但在取得条件上,他们并不完全相同。因此,在实践中有司法机关认为,人身保险合同中受益人的指定本身就是表明了投保人与受益人的特定关系,这种指定本身就体现出保险金的专属性,如果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就有违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本意。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对将来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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