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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分析: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在离婚时黄女士的丈夫是应当向黄女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该赔偿款项的来源,应当是过错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他的婚前财产、他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分得的份额、他离婚之后的个人收入等。目前法律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大多采取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予以倾斜的方式,即让无过错方适当多分财产,根据黄女士的目前情况,最关键的应该是收集证据,来证明丈夫的过错程度,才能确定其能否获得丈夫的婚前财产作为赔偿。但是,如果黄女士与丈夫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对财产进行分割的话,那么只要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以任何财产作为赔偿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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