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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经济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辽宁省鞍山市经济开发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宁远镇(二台子村、小台子村、大阳气村、双楼台村、包董岳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80000元/亩;建设用地:80000元/亩;未利用地:64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宁远镇(张忠堡村、新堡村、回族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70000元/亩;建设用地:70000元/亩;未利用地:56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达道湾镇、宁远镇(孙周新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60000元/亩;建设用地:60000元/亩;未利用地:48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4006161660),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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