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一方婚前购买取得房产证、另一方出资负责装修的房屋,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该房屋由一方婚前购买,且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婚前对房屋的装修行为是对房屋的添附,使得房屋升值。但是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婚后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添附行为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只能凭相关证据和收条要求返还装修时支付的价款。

如果双方在婚前买房的行为是基于结婚后共同居住,共同所有的目的,一方负责出资购房,一方负责出资装修的,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应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在分割时应当依照当时的出资比例,不能简单地按平均分割的方式处理。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