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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老公的名字我有一半房产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房子是老公的名字我有一半房产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房屋是男方婚前取得的,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房屋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虽然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也有一半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处理

首先,按规定,离婚时进行房产分割,并且分割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必须遵守农村宅基地不得向城镇居民转让规定。

并且,起诉离婚后,法院也不能以拍卖方式分割。

其次,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房屋占有人。根据离婚的规定,双方可以先协商确定离婚房产的分割,确定谁占有房屋,是否进行房屋补偿等。

当然,如果双方协商不下,或者直接起诉离婚时,将房产分割问题交给法院处理时,法院会遵循以下的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共同生活时遭到损坏后,另一方不予补偿。

因此,双方取得该房屋的可能性是相同的,不过因为离婚后女方继续生活在原地不具有可能性,所以,实践中的做法是,将房子判给男方所有,不过男方要按房屋价值的一半补偿女方。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房屋是男方婚前取得的,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是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如果房屋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虽然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也有一半产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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