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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给父母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婚姻存续期间给父母钱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父母的钱是对父母的赠与,赠与给父母后就是父母的财产,而不再是夫妻共同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原则

(l)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如工资、承包收益及从事多种经营的收益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专利权所得、稿费等)所得的财产。

(3)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财产,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可视为共同财产。

(5)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应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双方对某项财产的归属有争执,主张权利的一方未提出确凿证据的,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

(6)结婚登记时,一方或双方父母赠与双方的现金或为双方购置的家具用品以及亲友送给双方的结婚礼物,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7)婚后购置的贵重、价值很大的生活、生产资料,虽属个人专用,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8)工商业个体户、农业责任田的承包户和专业户,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当年收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上的投资,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父母的钱是对父母的赠与,赠与给父母后就是父母的财产,而不再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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