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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离婚后债务承担具体应该怎样处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对离婚后债务承担具体应该怎样处理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是在夫妻共同生活中所承担的债务的话,那么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偿还,到时候针对于偿还问题有纠纷的话,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申请判决,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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