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军人一方可以主动申请离婚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军人一方可以主动申请离婚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现役军人申请离婚的审批程序、权限与申请结婚的相同。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时,应要求离婚双方签字或提供本人书面意见。这里的“同意离婚”,是指同意现役军人申请离婚或起诉离婚。它分两种情况:一是军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双方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二是如军人一方坚持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部队可商请对方所在单位或地方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政治机关出具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以上即是对军人离婚有什么特别规定以及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该如何处理的详细解答。法律对军婚实行特别保护,体现了国家对军人婚姻权益的高度重视,增强了军人献身部队、建功立业的自豪感和责任感,作为军人一方应该珍惜自己拥有的这份特权。军婚中的双方在婚姻出现问题时应尽量采取平和、友好的方式解决。不得已需要采取诉讼手段解决时,您还需要在诉讼中完成大量繁琐的证据搜集工作,这时建议您不妨及时寻求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帮助,毕竟他们有着丰富的相关实践经验,会为您提供准确、及时的法律帮助。

对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