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省县以上妇联接待和处理家庭暴力问题2750件,占婚姻家庭类的31.3%,伤害和虐待事件时有发生。
省妇联表示,《关于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试行)》已于2009年4月正式出台。对于妇女在长期遭受暴力的情况下,为摆脱施暴方或保护家人,杀害或伤害施暴方构成犯罪的,审理时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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