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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等5主因引家庭暴力 应建施暴者训诫机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去年家庭暴力投诉近1500件

数据:据省妇联昨日公布信访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省妇联系统共受理各类投诉9053件次。其中婚姻家庭类的投诉达到了5305件次,占信访总量的58.6%,而家庭暴力投诉达到了1495件次,占婚姻家庭权益类投诉的28.2%。而且恶性家庭暴力案件对妇女造成的伤害、伤残甚至死亡案件的投诉有所上升,令人触目惊心。在西安市,去年家庭暴力投诉的数量在各类投诉中数量也是最多的,占比超过了10%。

五大主要原因引发家庭暴力

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宁*侠表示,主要有五大原因导致了家庭暴力的发生。

男性不良嗜好:男性性情暴躁、存在不良生活行为,如酗酒、赌博等恶习,引起夫妻争吵,男方以施暴压服女方;

女性经济不独立:遭受暴力妇女多数是没有工作和固定收入,文化水平低,经济条件差,在经济上依赖男性;

“小三”:丈夫有了外遇要求离婚,而女方不愿意离婚。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妇女不愿意离婚的原因并不是还能够继续忍受丈夫的暴力伤害,而是担心离婚后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地方居住;

闪婚:有些夫妻属于闪电结婚,由于婚前了解不够,草率结婚,婚后发生摩擦不能互相包容;

婆媳不和:婆媳关系紧张引起夫妻感情不合,进而引发家庭暴力。

“连绵毛毛雨”式暴力难惩戒

家庭暴力投诉量的增加一方面说明了妇女维权意识在觉醒,但一方面也表现出家庭暴力的预防依然任重而道远。

“我们在家庭暴力的投诉处理中,有时真的会感觉到力不从心,特别是在一些‘毛毛雨’式暴力的处理上感到有难度。”昨日,西安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张*生说道。在传统“清官难断家务事”传统思想的影响下,一般“夫妻打架”,邻居、熟人很少去管。有时受暴人即使拨打110报警,但是却因为被打的程度相对较轻,没有到达刑法制裁的程度,因此难以从根本上保护受害者的安全。而且,一些施暴者因为没有得到惩罚,反而变本加厉,造成了反复施暴。

建议建立施暴者训诫机构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市妇联建议设立施暴者训诫教育所。受暴妇女在向妇联投诉或向公安机关报警后,通过劝解仍不改正的,经公安部门调查,可以向施暴者开出训诫单,并根据施暴程度和认识态度,决定其受训的次数。通过这种“强制学习及心理辅导”,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

TAG标签: 读者 家庭暴力 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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