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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婚姻法解释(一)》第1条界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暴力行为的表现形式依照上述司法解释有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及其他手段,比如禁闭、冻饿、凌辱人格、精神恐吓、性暴虐等。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家庭暴力、遗弃家庭成员情节的,可以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该判决离婚。

法律咨询:

遭遇家庭暴力如何取证,想做为以后离婚的证据。

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解答:

遭遇家庭暴力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证:

1、报警记录;

2、法医鉴定书;

3、报警时能够反应是丈夫打的证人证言;

4、到妇联、居委会的投诉资料和记录,调解书面材料;

5、施暴过程中的照片、录音;

6、能反映施暴者的医院病历;

7、施暴者誓言旦旦“不再打人”的悔过保证书等。

TAG标签: 读者 家庭暴力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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