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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离婚可不可以请求赔偿损害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的离婚妇女,不但可以请求物质赔偿,而且可以请求精神赔偿。

很多遭受到家庭暴力的女性都是忍气吞身,已致自己遭受到更大的人身和精神上的伤害,建议遇到家庭暴力的情况最好尽快拿起法律武器,咨询专业的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古胜军,毕业于中山大学,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工作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婚姻纠纷、合同纠纷及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业务范围:一、刑事诉讼业务1.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律咨询2.刑事辩护3.刑事附带民事、刑事自诉代理二、经济纠纷、民事诉讼(仲裁)业务1.经济纠纷案件诉讼、仲裁代理2.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代理3.公司经营、公司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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