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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庭暴力应怎样离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在家里男方经常无理由就对女方进行打骂,女方人太老实,总是对男方百依百顺,但男方仍然对女方使用暴力,有时候甚至有可能伤害到性命安全,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甚至到女方娘家将她抓回来,考虑到家里老人身体不好,女方不得不跟随丈夫回家,结果又遭到毒打,即使亲友邻居劝阻也没用,女方想通过诉讼离婚,但是担心起诉时间长,怕起诉阶段会遭到男方的暴力对待,请问她应该怎么办才能离婚并不遭到男方的暴力对待?

律师回复:

女方正遭受长期的家庭暴力,按照法律规定,男方的行为已经涉嫌虐待。女方可以请求居委会和妇联的帮助,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的施暴者男方给予行政处罚。女方还可以以男方的虐待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男方的刑事责任。遭受家庭暴力的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并可以获得赔偿。

知识关联:

《婚姻法》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TAG标签: 女方 男方 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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