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在校大学生能否平等获得农村征地补偿款
一、征地补偿时,宅基地补偿如何计算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外嫁女和在校大学生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二、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
根据民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平等和诚实信用以及等价有偿等原则,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在签字后反悔的,完全是可以由双方就有关事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相关规定,判断如下:
1、被拆迁人作为拆迁房屋的合法产权人,有权利与拆迁组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以后,没有法定的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不得随意反悔。
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条例中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间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法律性质上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应遵循《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若没有法定的可撤销和无效事由,则属于有效合同,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不得随意反悔。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外嫁女和在校大学生如果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获得经济补偿。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