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合法手续下的涉外婚姻骗局
一、简要案情
2010年2月9日、12日、13日,被害人彭某、李某和朱某分别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她们想通过涉外婚姻去日本,经人介绍认识了两名犯罪嫌疑人袁某和李某,共支付给犯罪嫌疑人手续费24万元人民币,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为被害人介绍了日本籍男子,并在当地涉外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结婚手续,日本籍男子回国后便与女方失去联系。
二、案件特点
(一)涉外婚姻手续合法。据了解,这些涉外婚姻从形式上均是合法的,都是向涉外婚姻机构提供真实材料并由涉外婚姻机构开具结婚证。
(二)婚姻登记信息互不相通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我国涉外婚姻机构只有省一级民政部门才能办理,而且提供的结婚证明材料多于国内居民,但各省、市之间相关信息却互不联网,造成一个日本人可以在不同的城市与不同的人结婚,且结婚证均是合法的不正常现象。
(三)不良婚姻动机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本案所有的被害人均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以结婚为途径达到去日本居留的目的,犯罪嫌疑人利用这一点,在双方刚认识,且语言不通无法交流的情况下,办理结婚手续,骗取钱财后又“金蝉脱壳”。
(四)不熟悉日本相关法律规定。据了解,日本对涉外婚姻可单方面解除,也就是在中国结婚后,回到日本,就可单方面解除婚约,又变成单身,可继续向日本驻中国使领馆开具单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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