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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涉外婚姻拒签案例分析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州信访局

常言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意思是说只有通过辛勤的劳动、正当的途径获取钱财,才可以心安理得地去享受它。然而就有这么一些人妄想通过不正当的途径获取钱财,可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震惊我州,事涉多个县市、上百人的涉外婚姻诈骗案就是一起以介绍涉外虚假婚姻为名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取钱财的重大案件。结局不想而知,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而上当受骗者也将会为自己的“无知”,蒙受精神和经济上双重打击。

一、事件的缘由

2006年9月5日,汪清县汪清镇居民刘*杰、姜*兰、左*树等30余人到汪清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自2005年1月份以来,汪清县居民具*子以能办婚嫁去韩国为名,与韩国籍男子许允弼和汪清县居民李*子、**美善、杨-萍等人合伙,诈骗涉韩婚嫁人员100余人,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元”。

接到报案后,汪清县公安局立即展开调查,并于2006年10月20日将具*子成功抓获。经审查,2005年1月至2006年10月,具*子伙同李*子(在逃)、**美善“在逃”、韩国籍男子许允弼(在逃)等人在汪清县采取非法为中国公民办理涉外结婚的手段,组织我国公民张*珍、刘*杰、张*夏等120余人偷越国境去韩国,并从每个人手里,收取了2.5万元至5.5万元不等的手续费。现已有刘*兰、张*珍等41人成功抵达韩国,其中张*珍已被韩国遣回中国,张*夏等24人已办理与韩国人的“结婚”手续,但遭到韩国方面的“拒签”,只有安*娟等人正在办理与韩国人“结婚”手续。2006年10月20日,汪清公安局将具*子刑事拘留后,于2006年11月20日,汪清县人民检察院对具*子批准逮捕。

事实上,这起涉外婚姻诈骗案不仅仅局限在汪清县,州公安局已立案侦查,并由经侦支队负责对全州婚介所违规开展跨国婚姻中介活动受骗人员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共受理延吉、龙井、和龙、图们等县(市)因涉外婚姻而受到经济损失的群众240人。这些人中有210人与韩国人办理了结婚手续并申请韩国签证,其中112人被韩国大使馆拒签。涉案总金额高达1168万元,其中中方婚介人员收取费用831万元,韩-方婚介人员收取费用297万元,韩-方涉婚当事人收取费用40余万元。此案共涉及67名中方介绍人,65名韩-方介绍人。

二、受骗者不思悔改,非法上访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轻易地结束。涉外假婚姻受骗者意识到,自己因被韩国大使馆拒签,发财梦破灭,等待的将是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时,竟然不思悔改,不去考虑自身的原因,不去为自己的不法行为承担责任,而是存在侥幸心理,妄图将责任推到政府,通过对政府施加压力的方法,借助政府的力量来挽回自己的个人经济损失。为达到这个目的,从2006年9月份开始,大批量的涉外虚假婚姻受骗者到州委、州政府进行集体上访,情绪异常激烈,他们提出:一是要求公安部门对此上访事项予以立案;二是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中介人责任,退回中介费;三是解除在韩国的婚姻;四是少数人要求在中国解除婚姻,不再出国;五是要求通过政府行为,与韩国联系,使他们以劳务形式到韩国打工。更为甚者,他们在等待了一段时间后,认为公安机关处理问题进展不大,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竟多次蓄意串联,制作条幅,拟分散进京,到韩国驻华使馆门前示威,以抗议韩国政府对已经取得与韩国人合法婚姻手续人员的拒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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