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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款分配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在校大学生可以享受征地补偿款分配吗

可以。许多农村学生一旦考上大学、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之后,在农村的“村民资格”也随着被取消,其承包地被收回、不再享有村民权利,土地征收时也不得享有相应补偿。实际上这是不对的。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应当坚持以户籍登记和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为原则,并综合考虑来确定,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不能仅以是否具有农村户口为判断标准。

在校大学生仍然依靠原农村集体土地,主要靠其父母的供给,靠原来的农村的土地收益,如果排除原农业户口的在校大中专学生享受分配征地补偿款的权利,会加重其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的负担,也不利于国民素质提高与农村的发展。因而,村里不能因她求学期间取消他的成员资格,不能剥夺他参与分配土地补偿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大学生在校的生活费、学费以及其他的花费基本上是依靠在农村里的父母或其他家庭成员的供给的,应当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权利,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到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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