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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去哪里起诉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涉外离婚案件在近些年来逐步增多,但是由于当事人之间国籍、语言以及文化等的差异,使得涉外离婚类案件程序较为复杂,甚至是在选择管辖法院的时候就有很多问题。那么去哪提起涉外离婚诉讼?今天,小编就为您整理了如下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涉外离婚去哪里起诉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以上就是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管辖权的一些解答。在进行涉外离婚案件时,建议当事人委托当地律师行事,先要选择好管辖法院,尽量选择对自己较为便利以及有益的地方。在线律师咨询网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在线咨询。

TAG标签: 双方 涉外婚姻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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