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涉外离婚的财产分割
如何处理涉外离婚的财产分割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通则》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1、法院对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进行审理,首先应当明确该财产分割案件的准据法,只有在准据法为中国法的前提下,方能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
2、在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终止之后,一方就双方的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可以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只要中国法院就双方的诉讼存在管辖权。在中国法院受理该案件时,双方的财产分割案件应当适用中国法律的规定,从而也就应当适用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
《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以上就是我国和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法律法规之中,对于怎样处理涉外离婚财产分割这一问题的相关司法解释了,如果对于涉外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当面咨询更加专业的律师或者是法律部门及时了解。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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