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一、离婚时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同时夫妻双方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方在婚前所得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他人无权对其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由上述的内容可知,要想判定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得先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离婚时的拆迁房屋产权状况。根据实务经验,主要分为下述的四种情况:
(1)双方在结婚之前,一方就拥有了该房屋,且婚后没有对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添附,同时在房屋征收时并没有对房屋进行差价补偿的,此时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无法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
(2)双方在结婚之前,一方就拥有了该房屋,且婚后没有对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添附,但是房屋征收补偿补偿了相应的差价,虽然房屋征收补偿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是需区分差价是由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补足的,对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补足的数额及财产增值部分,应当由产权登记方向另一方适当补偿。
(3)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后对房屋进行修缮或者扩建添附,使得房屋价值增高。对于房屋修缮、扩建或添附之前的原拆迁房屋面积置换成安置面积或安置房的,该部分补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而房屋添附增值的部分属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双方依法对其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对于增值部分,双方一人一半。
(4)若房屋属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不论产权证上登记的是否只有一人,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双方对征收补偿享有同等处理权。
同时,如果被征收方选择产权调换导致一方没有居所的,则根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规定可知,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二、夫妻婚内出轨财产怎么分割
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
离婚时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只要有证据证明这笔征地补偿款是婚前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它就无法不同分配。离婚时一方不肯分配征地补偿款,另一方又要拿到这笔补偿款时,在法律援助中心上面有许多专业的律师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